1.关于网站备案的说明和相关法规: 信息产业部的备案即是我们平常所指的ICP备案。ICP证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有偿信息、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的公司必须办理的网络经营许可证。国家对经营性ICP实行许可证制度。未按规定办理ICP证而提供有偿信息、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的公司,属于非法经营。 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国务院新闻办、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站从事刊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另:河南省国际互联网用户备案管理系统网站中对相关法律法规有详细说明: http://www.hnwljc.com/fagui.htm 2.ICP备案的具体操作流程: 信息产业部的ICP备案: 我们平时所接触的多为非经营性网站,只需要在中国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备案即可,即通过登陆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的网站www.miibeian.gov.cn进行注册登记。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 一、申请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2、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首先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河南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履行备案手续。 二、申请流程 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http://www.miibeian.gov.cn)如实填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履行备案手续。 详细流程见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流程图。 三、受理和审批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核。对材料齐全的,予以备案,并发放备案电子验证标识和备案编号;对材料不全的,将退回备案信息并说明理由。 四、修改和注销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变更其《备案登记表》中填报的信息,应当提前三十日登陆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履行备案变更手续。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终止提供服务时,应在服务终止之日登陆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备案注销手续。 Icp信息备案流程图(非经营性网站) 经营性类网站备案: 若从事经营性活动,需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体要求可查阅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对增值电信业务办理的具体说明。 详细网址: http://www.hca.gov.cn/bsdt.htm 3.登记备案时的相关注意事项: 为了提高您备案的成功率,在进行ICP登记时请务必保证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371数据中心特别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1)一个主体信息只可以登记提交一次备案信息,但一次可以同时登记多个网站。如果您同时拥有多个网站,只需登记备案信息时将多个网站信息逐个登记提交即可。 (2)主办单位名称、性质与有效证件类型一定要匹配。主办单位名称若填的是个人姓名,则对应的主办单位性质应为个人,有效证件类型为个人身份证号。主办单位名称若填的是企事业单位名称,则对应的单位性质即为企业,有效证件类型为营业执照注册号。 (3)若是个人网站,则在填写网站名称时不要出现**公司、**企业等经营性网站名称。 (4)网站联系人信息请如实填写,如是企业,网站各联系人信息尽量不要重复。 (5)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联系资料一定要准确、有效,如固定电话、手机号码、Email地址等。主办单位通信地址要具体、详细。 例如:XX省XX市XX区XX街XX号。 (6)若您的网站涉及到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此类互联网信息服务时,需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前置审批。如您的网站中开设有电子公告服务(含BBS)则需联系网站所在地的通信管理局进行专项审批。